欢迎来到网站|服务热线:0769-22333626

品质保障 信息保密 注重效率 售后无忧 集群注册

公司的特征是什么?

文章来源:诚量会计 发布时间:2018-03-15 12:20:10 阅读量:123

     (一)营利性

 
  所谓营利,是指公司因经营而获得利益的意思。利益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公司的盈余,二是指除盈余外,还包括公司的剩余财产。公司的“营利性”中的“营利”应当指除盈余外,还包括公司的剩余财产。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公司的营利性,只是说公司属于企业法人,但企业营利性又可以证实公司的营利性。公司的营利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公司就是以营利为目的,为获得利润而存在的。这是东莞公司注册成立的唯一理由。二是指公司存续期间的目的依然是以营利为目的,不能只是偶然以营利为目的。当然,公司解散清算期间,并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二)法人性
 
  各国法律都赋予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法人地位,我国«公司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以,我国的公司都具有法人性。
 
  法人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依法设立;(2)必须有独立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东莞公司注册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条件和程序设立,否则就不能成立公司。公司股东的投资构成了公司的基本财产,公司在这些财产的基础上经青、发展。公司股东将财产投入公司后,就不再对这些财产享有权利,公司成为这些财产的权利人。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取得名称,对自己的名称享有权利。公司一般都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有自己的场所。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仅仅以其认购的出资或者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世界各国法律对法人的概念认识不一,一般认为法人的投资人仅仅对法人承担有限责任,不承担无限责任,所以无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不是法人。但是,法国等少数国家法律规定,无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但它们仍然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的特征是什么?
 
  (三)公司在组织上属于社团法人
 
  法人依照其内部组织基础的不同,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公司属于社团法人。一般公司都有二个以上的股东,社会团体性质比较突出。但是,我国«公司法»承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而这两种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人,那么公司是否还是社团法人,有加以探讨的必要。日本«商法»允许一人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但其公司仍然被定义为社团法人。认为一人公司属于社团法人的学说有:(1)潜在性社员说。一人公司之股份虽集中于单一股东,但如果以后将股份或者出资转让就会产生复数股东,所以认为一人公司为潜在社团法人。(2)复数股份说。股份有限公司之信用基础,与其说是股东,还不如说是资本,所以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股东地位(股份)之复数,满足社团性之要求。因此,股份有限公司之社团性,无须在股东为潜在性复数之点上求其基础,只要股东地位之股份系属复数即为已足。同样具有资合公司性质之有限公司,其股东之人的个性在内部固属重要,但对外并不重要,故自立法论而言,只要股东有意如此,并无否定一人公司存在之必要。另外东莞公司注册流程与东莞公司注销流程也要注意下。
 
  (四)公司原则上具有永存性
 
  公司的存在与股东的变化无关,如果股东死亡或者转让股票,股权转让给新股东手中,公司仍然继续存在。如果公司需要追加资本,可以进行增资,公司形式可以保持不变。所以,从理论上讲,公司可以永远存在下去。但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存续与股东生死紧密联系,企业可能因为合伙人或者企业业主生病或者死亡而终止。因此,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永远存在的。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经营期限,公司具有永存性。但是,外商投资的公司则不然,具有经营期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根据不同行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由合营各方协商解决。一般项目的合营期限原则上为十年至三十年。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利润率低的项日,合营期限也可以在三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