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网站|服务热线:0769-22333626

品质保障 信息保密 注重效率 售后无忧 集群注册

税务筹划:公司开出去200万发票没有进项如何处理?

文章来源:诚量会计 发布时间:2018-05-09 10:29:28 阅读量:123

     税筹工作应当提前安排,既成事实就依法纳税。

  
  1、首先依法交纳开票额3%,6%、10%或16%增值税。(根据企业所处行业2018)
  
  若商贸行业无抵扣:200x16%=32万元
  
  2、依法交纳增值税额6%、10%或12%附加税。(根据企业所在城市等级,含城建、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若市级城市:32x12%=3.84万元
  
  3、依法交纳25%企业所得税。剩余为企业企业税后利润。
  
  若无费用无优惠:(200-32-3.84)x 25%=41.04万元 (税前利润164.16万元)
  
  4、分配到个人账户依法交纳20%个人红利所得税。
  
  若全部分红:(200-32-3.84-41.04)x20%=24.624万元
  
  合计交税:32+3.84+41.04+24.624=101.504万元
  
  个人税后收入:200-101.504=98.496万元
  
  当然,这种情况是极端情况下的最高税收,事实经营中不可能没有成本和费用的。
  
  诚量会计事务所东莞税收筹划建议:
  
  1、应当向供应商索取销售(专用/普通)发票。
  
  我们国家实行“以票控税”。一方面对你的供应商来说,不开发票属于瞒报收入的逃税行为。另一方面税收随发票转移,总税收不变,不索取发票虽然供应商不交税,但造成你没有抵扣,实际上税负是由你承担了。当然如果事先在价格上已经考量到这些因素,那么如上述依法交税即可。
  
  2、从企业所得税和个税方面考虑安排税收筹划。也有助于促进降低增值税。
  
  (以商贸为例)把低买高卖赚差价的模式转变为低差价的销售服务或辅助销售为重点的形式。
  
  (1)通过在设立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商业服务机构,把销售所需的:市场调研、营销策划、推广服务、信息咨询、搬运装卸维、技术维修服务、劳务服务...外包到独资企业,分摊为企业运营成本。
  
  (2)假设全部外包费用全部涵盖税前利润164.16万元(极端举例),即企业利润为0,当然个人也无法取得分红了。
  
  (3)则,直接免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合计:41.04+24.624=65.664万元
  
  而承接外包的个人独资企业,需交纳:
  
  增值税:164.16/1.03x3%=4.78万元
  
  附加税:4.78x10%=0.48万元
  
  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10%所得164.16/1.03x10%x35%-1.475=4.11万元
  
  合计:4.11+0.48+4.78=9.37万元
  
  另外:个人独资企业无企业所得税
  
  节税:65.664-9.37=56.294万元
  
  说明:举例仅供参考。实际操作还要考虑一下问题
  
  1所得税税前扣除合理,
  
  2增值税还有调整的空间,
  
  3办理个独要一定的费用,
  
  4需要注意个独企业的控制权以及规避关联交易。
  
  5也能提供核定税率的核定征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