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网站|服务热线:0769-22333626

品质保障 信息保密 注重效率 售后无忧 集群注册

企业福利费缴不缴个税看这三点,应收账款这么做才有效!

文章来源:诚量会计 发布时间:2018-03-15 12:20:10 阅读量:123

     别把税务当成傻子,附一张发票就可以搞定一切?

  某市A公司在接受税务专项检查时候,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每年都会列支大量的会务费报销并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候全额列支。

  会务费报销附件倒是非常全面,会议费发票、会议地点、会议时间、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等样样俱全。对于每年会务发生多,A公司财务解释为公司性质决定,这些基本都是业务相关的研讨会。

  但经检查人员进一步核查发现,会务费的发票均为某某旅游公司开具的,会议地点均为国内著名旅游景点,同时按照会议附件中人员数量换算,税务人员发现,单人会务费综合定额开支非常高,更为关键的是在其中一份凭证后发现了一份旅游行程和相关旅游消费的消费标准。

  经过询问,A公司人员不得不承认高额开支中含了会议过程中请客户游览旅游景点的费用。最终,税务局调整了部分会务费进业务招待费,补缴了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1

  招待客户旅游如果是正常的真实的经营行为,税务局不会干预,但是均列支为会务费税前扣除绝对不行。

  对于旅游费这些费用实质上并非会议必须,同时如果是旅游服务,开票上企业不能要求旅游公司变名开具为会务费,A公司也不能列支为会务费全额扣除,应该按照业务实质列支为业务招待费。

  2

  现行税法对费用税前列支有大方向规定,但是对费用实质性附件要求并无细致规定。但这并代表开张发票就可以搞定一切!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如果说什么是合理,在实质性要件上,国税发[2000]84号「现在此法规已经全文失效」第五十二条曾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现行税法下虽然无明确规定,但是作为企业内控管理的必要支撑以及在应对税务等各方检查时候的有力证据。建议仍然按照国税发[2000]84号的方法操作。按照实际情况会议费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

  1、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及参加会议人员签到的花名册;

  2、会议材料(如会议议程具体内容、讨论专件、领导讲话);

  3、会议召开地酒店(饭店、招待处)出具的发票。

  3

  各种实质要件一一俱全,看似完全符合真实合理,但是却经不起细查。

  公司日常要求客户召开各种营销研讨会,地点均为各地旅游场所,公司要求旅游公司开具会务费发票,同时报销附件中增加了会议安排,包括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

  税务专项检查中很容易判断实质就是邀请客户参观游览景区的一些开支,当然可能包括会议费用,但是全部列支为会务费,肯定不行,其中属于业务招待性质的都需要纳税调整。

  4

  会务发生的餐费、住宿费,直接让对方开具会务费风险大

  很多酒店都有被客户要求把餐费和住宿费统一开成会务费的要求。

  税务总局曾明确表态:根据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属性确定该项服务的税目归属。对于宾馆酒店而言,住宿是住宿、餐饮是餐饮、会展是会展。

  包括很多省在营改增口径规定中都明确表示餐饮费不能合并在会议费中一并开具发票,应分项开具增值税发票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取得发票的单位,提供会议服务的是酒店,酒店开出的会务费是合理的、合规的,但是如果强行让酒店将住宿费、餐饮费均开为会务费然后全额税前列支,这样的操作存在比较大的风险。

  5

  会务费就不能列支餐饮和住宿费开支?

  会务费顾名思义是因为召开会议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租用会议场所费用、会议资料费、交通费、茶水费、餐费、住宿费等等。由于保罗万象,会务费常常被企业用来虚列成本,钻空子,但是是不是一见到发票里面有餐饮和住宿的就都列支到业务招待费去?

  肯定不是,会务期间发生的合理的餐饮和住宿也可以列支到会务费中,所谓合理,肯定是有个标准的,这就是税务在检查中对合理性的判断。

  具体标准可以参照《2017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新规》中央和国家机关召开一类会议的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为760元/人天、二类会议为650元/人天、三四类会议为550元/人天。

  其中具体明确了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一类会议,住宿费每人每天为500元,伙食费为150元,加上其他费用每人每天合计为760元。二类会议,住宿费每人每天为400元,伙食费150元,加上其他费用每人每天合计为650元。三、四类会议,住宿费每人每天为340元,伙食费130元,加上其他费用每人每天合计为550元。
 

      企业福利费缴不缴个税看这三点,应收账款这么做才有效!       
 

  企业福利费缴不缴个税,看这三点!!
 

  1.区分办公经营需要、劳保性质还是福利性质

  比如: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不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以货币形式发放的置装费收入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比如:会计事务所,给每个员工发的计算器等、建筑企业给工地上发到防暑降温用品等都不需要缴纳个税。

  2.福利费能否合理按人“计量”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接受在线提问(2012年4月11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比如:企业和单位组织企业雇员旅游活动,免收旅游费,每一个人花了多少钱很清楚,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比如:企业组织年会聚餐(除自助餐以外),不知道每个员工吃了“多少”,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特殊福利费免个税

  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免个税,其中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福利费缴不缴个税看这三点,应收账款这么做才有效!
 

  应收账款管理这么做才有效
 

  对于在东莞公司注册的企业来说很少的不存在应收账款的,除非是垄断企业,应收账款如何有效管理则是直观的体现出财务能力与价值。

  视野网友ZCXXXX认为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要有是现金流量,必须加强应收账款的清收力度。否则企业应收款项占款过大、时间太长,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可能会导致企业被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严重后果。

  如何对应收账款有效管理?ZCXXXX提出首先内部职能部门形成合力,打造一流产品和服务,是应收账款及时收回先决条件。企业的销售工作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市场,左边是财务,右边采购,前面是研发,后面是客服,要保证产品适销对路,适应市场的需求,保证技术领先,服务优质是应收账款及时收回先决条件,必须是各个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同时明确责任奖罚分明。

  其次控制应收占款,同时也要充分运用好企业的信用政策扩大销售,找到一个平衡点。这个平衡点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产品的技术水平和竞争优势不难寻找,但是需要一定的数据积累并借此进行判断。

  再次是定期分析应收账款的总额和结构,财务、法务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控,及时有针对性的组织清欠,防范坏账。

  LUCY93的观点则是未雨绸缪管好钱袋子,用制度来束缚,责任落实到人,做好全程的充分准备,比临时的处理效果要好的多。

  首先落实责任人,分清财务与销售人员的各自的责任,如果在事先没有分清楚的情况下,事后就容易扯皮,比如销售人员的理由是钱与款都是财务的事,财务人则认为销售人员需要一跟到底,对这个事的来龙去脉更清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扯不完的乱账。所以事先区分双方的责任,比如确定为财务人负责,那财务人就需要从前端开始就参与进去,以足够的信息来专业判断,否则就是擦屁股。

  其次是应收账款与销售人绩效直接挂钩,产品卖出去不算完,钱收得回来才算一个完整的循环,如果错误的绩效考核将引发错误的行为。比如单纯鼓励销售额的行为,三一重工曾喊出“三万八千八,泵车开回家”的口号,首付才接近全款的百分之一,产生的后续风险可想而知,至今元气还未恢复过来。

  再次是财务对应收账款分析评价监督,财务人需要做好每个月的对账记录,在此基础上制作详细的记录表,客户、产品、日期、数量、金额、负责人、结算规则、特别关注事项等,所需要的信息一目了然,随查随用;需要做趋势分析,既按时间来对比分析,又按同一客户来进行分析,多维度的确定相关趋势;需要对某些客户做特别关注与信息提示。财务人充分的发挥信息记录整理和分析的作用。

  最后则是攻坚战,对历史形成的复杂的应收账款处理,以内部项目组的形式,招募各部门的骨干进行共同攻关,梳理清楚形成的原因,手头证据,遇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以谈判、诉讼等形式一追到底,通过积累经验来完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