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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成功注册

文章来源:诚量会计 发布时间:2018-03-15 12:20:10 阅读量:123

   

  

        外资公司成功注册案例说明

  (一)注册外资成功案例一

  红酒进口公司资质办理与税收筹划

  公司名称:***贸易(东莞)有限公司 注册区:南城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万元 主营业务:进口红酒

  办理难点:

  投资客户关注的重点,进口红酒的税费,红酒进口资格的办理,进口红酒的流程操作。

  办理过程以及办理亮点:

  有调查显示,2009年和2010年中国进口葡萄酒量价齐升,销量年均增长超过100%,而近年来我们所接到的想要注册红酒进口公司的咨询电话也越来越多。但在整个咨询过程中,对于进口税费成本与进口红酒资格的重点关注也日显突出。

  首先红酒进口需要缴纳的税金较高,包括14%的关税、17%的增值税以及10%的消费税,因此拟注册的红酒进口公司如果最终销售用户是国内的大的客户与二级经销商的话,那么显然申请一般纳税人能抵扣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对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利润。

  其次,红酒进口企业的资质申请也较为复杂,一般来说除了外资企业注册的各个审批程序以外,还会涉及到卫生证、酒类流通以及进出口资格等资格的办理。任何一个环节的漏项,都有可能造成企业无法正常开展进口红酒贸易的后果。

  在这家红酒进口公司的注册代理过程中,我们首先为投资客户量身定做了一套注册与税收方案,同时对整个资质的办理过程进行了统筹规划分头处理,在公司注册成功后,我们免费为该企业提供了红酒进口流程辅导服务,客户对我们提供的服务非常满意,并成为了我们公司的长期客户。

  (二)外资注册成功案例之二

  仅200万元注册资本,成功注册外资进出口公司

  公司名称:***(东莞)进出口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安镇

  公司类型:外商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企业进出口服务

  办理难点:

  注册资本200万元,尽管仅仅符合公司法的东莞外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规定,但由于该公司是进出口服务业,因此在实际注册过程中能否达到各个政府部门的审批条件,最终能否注册成功,能否取得进出口权,成立后的企业是否能正常从事进出口贸易。

  办理过程以及办理亮点:

  2010年,两名来自伊朗的外国友人找到我公司,准备成立一家主营家具进出口贸易的外商独资企业,但由于当时他们手头资金周转困难,因此希望以最少的注册资本达到外资公司成立的目的。但是他们对于200万元人民币能否注册成功心里没有把握,而咨询各个政府部门以及代理注册机构的回答也是众说纷纭,最终他们找到了我们公司。

  在代理注册过程中,我们对这家外资企业的注册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代理服务人员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例如公司法以及对外贸易政策法规的熟练把握与理解,与政府工作人员的有效及时的沟通,最终成功完成了200万元注册资本的外资企业注册以及进出口资质的办理。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进出口服务也做的颇有起色。

  (三)外资注册成功案例之三

  外方股东离岸空壳公司,外汇登记资格受限

  公司名称:东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麻涌

  公司类型:中外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 万美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农产品

  办理难点:

  外方股东是中国人在香港成立的离岸公司,成立时未按规定办理中国居民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不具备中外合资企业的投资主体资格。

  办理过程以及办理亮点:

  2010年4月份,我们受理了东莞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的设立,成立之初在与中外投资方的沟通过程中,我们发现外方股东资格存在较大的瑕疵,该外方股东是一中国人2009年在香港成立的离岸空壳公司,由于该中国人在香港离岸公司成立时未按规定及时办理中国居民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因此我们判断,在注册过程中很有可能会面临前期中外合资企业的证照能办下来,但最终外汇管理局的外汇登记手续无法办理的后果。

  通过各方面渠道的落实,我们进一步确认了我们的初步判断,并向客户详细说明了其风险与隐患,最终客户对我们的提醒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并调整了外方投资者主体,最终该中外合资企业成功注册并顺利引进了外方的投资,避免了公司在注册以及外汇登记方面的风险与法律责任。

  (四)外资注册成功案例之四

  合规经营场所,成功注册的关键

  公司名称: ***进出口贸易(东莞)有限公司 注册地:万江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万元 主营业务:机器设备批发

  办理难点:

  境外机构或个人购买的房屋能否作为新设外资公司的注册经营场所。

  办理过程以及办理亮点:

  在外资公司注册的过程中,由于租赁的住所(经营场所)不符合规定而导致注册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谨慎地选择合法的经营场所是注册外资公司过程中非常关键的一步。

  我们曾接待过一位国外客户,准备拿一位外籍人士2009年在东莞购买的房屋作为其新设外资公司的住所注册,由于东莞市工商局对于使用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的房屋作为住所有特殊的限制,只有2006年7月11日之前境外机构或个人在东莞市购买的出租面积在500平米以下的房屋方可允许作为注册使用;我们在咨询过程中对于客户提供的经营场所资料表示了严重质疑,但该外国客户受房屋出租中介公司的鼓惑与我们产生了较大的分歧,导致我们未与这位客户达成外资注册代理协议。

  几个月后,这名国外客户再次找到我们,原来他们在公司注册过程中最终还是遇到了经营场所不合规的问题,但此时他们已缴付了出租方几个月的房租与押金,最后只有采取法律诉讼手段要回房租。尽管最终这名国外客户更换了新的经营场所,最终也由我们代理成功注册,但其花费的时间成本与精力损失实在是不小。